陪伴癌症病人走過康復路 腫瘤科醫生:知悉病情是病人的權利
發布時間: 2017/08/30 12:32
最後更新: 2020/05/18 12:51
陳亮祖醫生著的新書《癌症謬誤100解》,內容貼地、筆觸顯淺易明,解答了不少對癌症的一些誤解。掃除謬誤十分重要,他述說行醫中這一個難忘癌症個案:
「這個案『好唔抵』。病人是約60歲的乳癌患者,賀爾蒙受體ER、PR呈陽性,已摸到有腫瘤,看我時已屬晚期,並擴散至肺部,已出現氣喘。好難才游說到她在腫瘤裏抽組織化驗。」陳醫生勸她打化療針,因大部分病人打化療針後2至3星期後氣喘會改善,並處方口服抗女性賀爾蒙藥。
惟她極信中醫,中醫指會幫她醫好,用中草藥敷在主瘤上。囑她一個月後來看我,沒有來,直至3個月後她嚴重氣喘求醫,入院後見她的主瘤已流晒血。血液報告尚可,這一刻都可以做化療,以及服用賀爾蒙藥「㩒一㩒住」。
但對方依然堅持不肯,只好給她氣管擴張藥物、減輕她吸氧氣的辛苦。兩星期後氣喘加劇,連平躺都不能,陳醫生建議可使用少許嗎啡紓緩,她仍堅拒服用任何西藥。
「我對她說,這些藥對你有何壞處?你現在連命都可以賠上,情況已一路差,這些藥不會攞你命,仲可以幫你,連命都可以唔要,你還有甚麼可以輸呢?」病人捱多兩個星期,最後在床上喘氣至死亡。
我好想幫她,但她一直拒絕,我做不到任何事,見她死得好慘好心翳。就算她不打化療藥,以我經驗,食賀爾蒙藥可起碼延長6個月。
向病人直陳事實
人們聞癌色變,如何向病人道出患癌的現實?他主張直接與病人及家屬直言。
有不少家人都希望我向病人隱瞞病情,或不要直接說,年長患者更不要如實告知,怕打擊患者醫病的諗法。
這不過是錯覺,根本是呃唔到,要做電療、化療,電療過程中會甩頭髮,病人不是儍的,會見到其他病友,去到醫院見到腫瘤科,無可能呃到。
他說欺騙病人只會造成病人對醫生、病人對家人互相不信任的局面,反而不及如實相告。「講時會正面點,癌症對很多人來說是禁忌,像判了死刑,但部分癌症早期有斷到尾的機會,好返重新做人,香港人平均壽命,女的88;男的82、83,好得返理論上亦可去到這年紀。」
若不幸地屬於晚期腫瘤,痊癒的機會無異「差得遠」,但毋須灰心。
「我初入行(1999年),當時確無較好的藥物治療,只有傳統的化療藥,見到第4期患者,普遍8成病人一年內會過世,現在進步多了,如常見的第4期肺癌,有標靶藥能延長壽命2至3年,副作用少,化療無以前咁毒,輔助藥物如止嘔藥已進步很多。」
化療沒以前般辛苦,甚至老人家都可以接受化療,治癌的躍進,和以前是差天共地。
年長患者看得開
生命將燃盡,還有多久壽命?是病人最常問陳醫生的問題。
病人問我,我一定會講,這是病人的權利,你不知病人有何打算,如財產的分配,一些事情交帶,最弊是大家隱瞞住他,病人有些事情好想去做,突然間唔係度是一個遺憾。
有些家屬怕年長患者接受不到,陳醫生表示反而愈是年長,見慣風浪,仔大女大,反為更加接受死亡這件事。
陳醫生認為,最緊要患者仔女出晒身,毋須他照顧,反為好安心。既成事實(患癌),(餘下日子)不辛苦就得。
見盡死亡,問陳醫生是否仍有深刻感受?
我最大感受是病人醫得好,大家都開心,病人會感激醫護人員;部分病人明明是醫不好,只要陪到他行最後的時間,可以安詳、唔痛地離開。
很多人錯覺是,長腫瘤到臨死一刻都好痛好辛苦,骨痛到典床典蓆、透不到氣。
其實現今的止痛藥好好,有需要使用一些嗎啡,唔痛苦安詳離去。
病人離世,家人難免傷心,但會致電或寄卡給他,感謝他這期間對病人無微照顧。「這滿足感比起醫好病人更大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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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 : 周美好 TOPick記者